第二百五十四章 进京(2)

“末将蓟镇总兵李怀信恭迎左都督大人!”

    蓟州府城门口,旌旗招展,兵马分列两旁,将官道警戒起来,百姓们在外围观,都想要见一见名满天下的左都督李定国。

    须发皆白的总兵李怀信此刻站在队伍的最前方,身披红色大氅,为李元接风。

    “李总兵辛苦了,本官何德何能,让总兵大人如此盛情相待?”李元在李怀信上前接风的同时,已经下马上前了。

    “辽东事,朝堂不知,吾等为将者难道不知吗?”李怀信拱手低身,向着身前的李元参拜:“蓟州上下皆感念大人恩德!”

    辽东与蓟州相隔不远,两个地方向来联系紧密,李元在辽东抵御建奴,对于减轻后方的压力实在功勋卓著。

    “此间不是谈话的地方,末将已经在府中为大人备下酒宴,为大人接风洗尘!”李怀信侧过身子,躬身做请:“大人请!”

    “有劳李将军!”李元点头称谢,随后翻身上马,与李怀欣并肩而行。

    高良与刘贵带着车队在后跟随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让老奴闻风丧胆的李定国吗?看起来如此年轻!”大明朝的为了稳定人心,在后方宣传时,为李元的战绩添油加醋,渲染了不少,所以在北直隶的百姓心中,李元应该是满脸络腮胡子,声若洪钟,虎背熊腰,身高八尺,使得丈八长矛的大汉,现在如此年轻的长相,实在是反差过大!

    李元的车架到来之前,早有百姓得到消息,在城外等候,此刻管道两旁黑压压的人群,都是想要见李元一面的。

    “年轻?”围观百姓中有一个身着黑白两色道袍的道人,双眸微眯,捻着山羊胡子,轻声道:“左都督大人印堂玄紫,好似双魄相叠,周身煞气冲天,寻常人被看上一眼,恐怕就要卧床数日了。”

    “说得如此玄乎!”刚刚开口的年轻人嗤笑一声,显然已经将道人的话看坐胡言乱语:“还双魄相叠?孟婆汤没喝干净啊?”ъt.

    “李大人乃是受了道家天尊点化下凡救世的,”那山羊胡子道人一看有人接话,双眸精光一闪,来活了啊:“贫道这里有一贴灵符,混杂无根玄净之水与地藏混沌液服下,可有神效!”

    “神棍......”年轻人白了一眼道人,以为谁是傻瓜啊?子不语怪力乱神是孔圣人的话,哪有什么诸天神佛?只有世道人心!

    “你......”道人刚刚点了一个手诀又尴尬的收了回去:“可惜......可惜。”说完不再纠缠年轻人,又去别处找目标了。

    “不过这李大人真的年轻的过分!”

    说起来,李元面容上除了鼻梁直挺,显得目光有些深邃之外,并无其他特别之处,加上长年累月的劳作,皮肤还有些显黑,并不是年轻小娘子们喜欢的那一种类型,不过有一点,长期杀伐加身,累积出来的威

势有些摄人心魄。

    看上普通人一眼,的确有极大地压迫感。

    李怀信在蓟州府为李元备下了一处单独的宅邸以供下榻,其显然也得到消息,知道李元的二夫人产子,派了好些个稳婆,奶妈过来,李元自然不去操心这些事情,自有祖怡萱去指挥操办,此时的李元已经洗漱一番,与总兵李怀信安坐在酒桌前了。

    整个蓟州城内,有资格和李元坐在酒桌前吃饭的,除了总兵李怀信,没有其他人了,此次接风也算是李怀信私人的宴请,所以并没有让其他人作陪。

    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万历帝刚刚驾崩,不适合大摆宴席。

    “此一杯,敬左都督运筹帷幄,决胜千里!奈河之畔,建奴伏尸百万!”李怀信酒量甚足,脑袋大小的海碗,不等李元说话,直接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“李大人客气了,皆是圣上与众将之功,李元不敢添首,”李元也端起酒杯,看了看对面李怀信碗中已经空空如也,同样仰头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对与李元来说,这个年代的酒精度数,并不是多么难以忍受,前世作为业务经理,走南闯北,除非遇到酒王一类的奢遮人物,李元每每都是恰到好处的“到量了,”客户有多少量,李元就是多少量。

    所以眼前须发皆白的李怀信,几乎不会是李元的对手了。

    “李大人海量!”李怀信看着李元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,双眸骤然一亮:“酒逢知己千杯少,更何况棋逢对手呢?”

    “这第二杯,敬辽东战死地英杰!”李怀信再次仰脖,咕嘟咕嘟酒入愁肠,酒水滴落在胡须上,已经是年近花甲地老人,此刻心中愁肠百折,都是悍不畏死地好男儿!大好的儿郎,死在了建奴地刀枪之下,白发人送黑发人,却是无可奈何!

    李元刚刚端起地酒杯也是一顿,李怀信的眼睛已经有些泛红,人老了,总是对生命的逝去感性一些。

    哗啦啦,李元酒碗微斜,透明甘冽的酒水从碗中流出,滴滴流落在地上,而后缓缓渗入地面,好似要去往九幽十地,为那些战死的英灵送去最后一碗故乡的味道。

    对面的李怀信先是一愣,而后有些腹诽......这不是明目张胆的偷酒吗?

    不等李怀信开口,李元已经先发制人:“这第三杯,敬无辜的百姓!”

    砰的一声,两个酒碗相撞,酒水溅起,是希望也是悼念。

    三杯酒水下肚,气氛也有些活络起来,毕竟酒是最好的中间人,三杯酒下肚,陌生人已经变成勾肩搭背的生死兄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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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你老师徐光启与我有旧,而且你师兄孙元化曾经在我营中做事,所以徐老有一封信让我转交,”李怀信抬眼看着李元,心中咕哝:左都督的叫了一天,现在身份表明了,你小子该叫我一声师叔吧?

“老李,老师来信了?”李元的酒水瞬间清醒,徐光启在此时来信是什么意思?

    嘎吱一声,李怀信手中的筷子差点被直接折断,一声老李是几个意思?

    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    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    也许他会收吧。

    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    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    「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」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    「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」

    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    「慢着!」

    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    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    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    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    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    「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」

    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    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    「弓箭,弓箭是何物?」

    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    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    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    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    「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」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    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    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    「一二三……」

    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「噗!」

    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    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    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    「呼呼,呼呼!」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    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    「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」

    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    「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」

    「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

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」

    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    。

    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    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    「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」

    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    「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」